鑑界 |
請輸入面積: 平方公尺 |
鋼釘界標(10元/支): 大塑膠界標(45元/支): 小塑膠界標(35元/支): 水泥界標(60元/支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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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丈費 | 界標費 | 合 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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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「本規費試算僅供參考之用,實際應繳規費仍應以受理申請之地政事務所核定規費為準」。 土地鑑界費以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,不足1公頃者,以1公頃計,超過1公頃者,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,增加不足半公頃者,以半公頃計,每單位以新臺幣4000元計收;至面積超過10公頃者,由登記機關依規費法規定,核實計算應徵收規費,並檢附直接及間接成本資料,經該級政府規費主管機關(財政局、處)同意,報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核定後計收。 |
查詢次數: |
指界 |
土地筆數: |
複丈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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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「本規費試算僅供參考之用,實際應繳規費仍應以受理申請之地政事務所核定規費為準」。 |
查詢次數: |
一般分割 |
分割土地面積(平方公尺)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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鋼釘界標(10元/支): 大塑膠界標(45元/支): 小塑膠界標(35元/支): 水泥界標(60元/支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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複丈費 | 界標費 | 合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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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註:「本規費試算僅供參考之用,實際應繳規費仍應以受理申請之地政事務所核定規費為準」。 土地分割按分割後筆數計算,以每筆每公頃為計收單位,不足1公頃者,以1公頃計,每單位以新臺幣800元計收,超過1公頃者,每增加半公頃增收半數,增加不足半公頃者,以半公頃計;至面積超過10公頃者,由登記機關依規費法規定,核實計算應徵收規費,並檢附直接及間接成本資料,經該級政府規費主管機關(財政局、處)同意,報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核定後計收。申請人未能埋設界標,一併申請確定分割點界址者,加繳複丈費之半數。 |
查詢次數: |